供应商责任

验收公示

发布于2023年3月23日 11:23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无机盐生产项目(第一阶段)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》(含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无机盐生产项目(第一阶段)竣工环保验收

地    点: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富港路9号(富港路以北、华港西街以东)

建设单位: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

建设内容:本次验收范围为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无机盐生产项目(第一阶段)竣工环保验收,包括两套硫酸钴/氯化钴结晶装置、三套硫酸镍结晶装置、一套硫酸锰/硫酸锌结晶装置。碳酸镁生产装置待其建成后实施第二阶段验收。

公示时间:自2023年3月23日~2023年04月21日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